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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朗科技: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中占有 1/2 以上的比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 集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