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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05 号 关于对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卓朗科技, A 股证券代码:600225; 王志刚,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张坤宇,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 昝英男,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谷艳秋,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4 年 1 月 31 日,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38.00 万元到-159.00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15,000.00 万元到 -11,000.00 万元。公告同时披露,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 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 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