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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媒: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600229QCMC(600229)2024-04-26 12:44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 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1 第六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