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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媒: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600229QCMC(600229)2024-04-26 12:44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 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审议相关文件须向其 他独立董事提供,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议事权和参与 权。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4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