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独立董 事行为,提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 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