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国电南自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 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日常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由 财务资产部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财务资产部、证券法务部、审计部等 相关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 行监控和评估,并视出现的风险状况,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华电财务 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五条 对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 导小组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 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信息共享,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