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国电南自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修订) (已经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独立董事可以通过与内部审计机构负 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等形式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公司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相关资料。 第四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 独立董事应当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 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