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拟继续与崇明区港西镇协兴村结对帮扶的独立意见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拟继续与崇明区港西镇协兴村结对帮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开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从保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基于独立判断,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继续与崇明区港西镇协兴村结对帮扶 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查验,现就对帮扶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帮扶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有利于提升企业社会 形象。 2、本次帮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帮扶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帮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与崇明区港西镇协兴村开展结对帮 扶工作,本次帮扶周期为四年,累计提供帮扶资金总额不超过90万 元,按年平均支付。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拟继续与崇明区港西镇协兴村结对帮扶的独立意见签署 页 (此页为签署页, 无正文) 独立董事: 亚民 钱协良 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