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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600272SHKK(600272)2023-12-08 08:51

KKSY-01-JG-01-09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