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西南证券关于重庆港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控股股东从重庆市国资委划转至重庆物流集团)
关于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政府或者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 国资委")将所持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98.27% 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物流集团。2023 年 6 月 28 日,本次无偿划转方案已取得重 庆市国资委批准。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重庆物流集团间接持有重庆港 50.53% 股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重庆物流集团新增为上市公司间 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港务物流集团。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符 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之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控股股东港务物流集团从重庆市国资委 划转至重庆物流集团) 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