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本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上市公司"或 "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要约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报告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南钢股份、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冶钢"或"收购人")及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集团" 或"收购义务人")等相关机构及人员提供,并由提供方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一 切书面材料、文件或口头证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南钢股份、新冶钢及南钢集团等相关机构及人员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外, 本报告所依据的其他信息均来自公开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南钢股份最近三年一 期的定期报告、资本市场公开数据等。 本报告仅就本次新冶钢要约收购南钢股份事宜发表意见,包括要约收购条 件是否公平合理、收购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等。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做 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后果,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