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远达环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 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 和信息。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四条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方式;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