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远达环保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1 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公司还应组织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 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 理层的有效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