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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293HBSXNBM(600293)2024-04-24 13:14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的提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 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成员 总数的 1/2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