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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293HBSXNBM(600293)2024-04-24 13:14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5-4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发展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及科技创新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果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