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若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有任何差异或不一致,请以中文版本为准。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修订)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