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有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