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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300VVFB(600300)2024-03-15 14:3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 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