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及考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为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制定本实 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 2 引用标准 2.1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机构 4.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4.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