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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锡有色: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600301NNCI(600301)2023-12-29 08:56

| | |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1.2适用范围: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公司总部。 1.3公司设总经理职位,公司总经理人选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副总经理职数,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党组织考 察同意后,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