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1 | | --- | | | |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2.1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总体原则 4.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1 3. 术语 简称/术语 释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