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 目的和适用范围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1.1.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规范和完善公司资金管理,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 引用标准 2.1.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3. 术语 | 简称/术语 | 释义 | | --- | --- | | 资金占用 1. | 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 | |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