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 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国资考分〔2020〕178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 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除 15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外,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