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签字: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 明细及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审慎分析、反复研究、充分论 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并延期,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