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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5月修订)
600305Hengshun Vinegar(600305)2024-05-21 11:4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3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