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顺醋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5月修订)
600305Hengshun Vinegar(600305)2024-05-21 11:4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估,财务报告的审阅及协调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等。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5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占 3 名,且至少 1 名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