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 8 6 2 5 - 83304480 传真: + 8 6 2 5 - 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4 第 119 号 致: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专项法 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恒顺醋业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4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