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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电气: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600312HPEC(600312)2023-12-27 12:20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 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人数的三分之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 1 -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 等各方面积极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