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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电气: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312HPEC(600312)2023-12-27 12:20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与 ESG、提名、审计、薪酬与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 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 1 - 第六条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审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应制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对各专门 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等内容作出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机构,负责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机构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 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