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1、经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飞先生、黄 亿红女士和张岩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前 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等要求; 2、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属于会计专业人士,具有丰富的 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