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为 标的,对公司在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等实施的中长期激励 计划。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 董事会审议、中交集团审核同意、履行完成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相关程序、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条 董事会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如有修订,则以经修订生效后的版本为准)为依据, 按照依法规范与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严格管理。 第四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制定与修订、激励对象的资格审查、股票期权的授予与 1 行权以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五条 除特别指明,本办法中涉及用语的含义与本激励 计划中该等名词的含义相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明确本激励计划的管理 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特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