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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 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或"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 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 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 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 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特此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2 日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