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宏达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 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等内容予以明确。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年9月1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