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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600336AUCMA(600336)2023-12-29 10:0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可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 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