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
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 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华夏幸 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月16日发布的《调整上市公司再 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 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3]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对本公司及下属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2021年1月1日至 2023年11月30日)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 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 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出具了本专项自查报告。自查情况如下: 一、专项自查范围 本公司及下属实际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2021年1月1日至 2023年11月30日)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包括已完工项目、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 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发单位 | 位置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