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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有效 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年度经 营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 《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 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五、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