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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 况、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罗炳勤、唐建国、熊慧 2023 年 11 月 30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