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 议。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 第二章 董事 第九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 以个人名义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