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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600363Lianovation(600363)2023-11-27 09:4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要求,加强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高公司投资决策 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立公司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投资与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 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为投资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 对拟提交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进行初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