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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600363Lianovation(600363)2023-11-27 09:38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的 1/3,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