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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600363Lianovation(600363)2023-11-27 09:3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 告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研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考核的董事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