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关于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会议时间、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见证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联创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议文 件、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公司承诺,其已向本所提供的有关会议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