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参股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1084 号) (以下 简称"《监管工作函》"),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 光电"或"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北 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就上市公司对上海证券 交易所所提问题的回复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2024年8月5日,你公司提交披露公告称,拟以现金3.6 亿元和1.3 亿元 分别向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和共青 城智诺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智诺嘉")收购其持有 的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或"标的公司") 8%和 3%的股权,持股比例由 40%提升至 51%,成为联创超导控股股东。根据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