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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首开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600376BCDC(600376)2023-12-28 09:28

1 /24 第四条 信息传递与披露的基本原则: 真实原则: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 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 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部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 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直接 责任人,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修订,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对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者决策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