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函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的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 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所屬的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售出,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的代表委任表 格及股東回執送交買主,或經手買賣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IANGSU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77) (1)建議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 獨立董事工作細則 (2)關於本公司收購65%蘇錫常南部高速公司的須予披露及關聯╱關連的交易 及 (3)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公司財務顧問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獨立財務顧問 新百利融資有限公 司 茲定於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