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宝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2024 年 4 月 10 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宝光股份"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日常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 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 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