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 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 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 《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 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