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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股份:盘江股份职工重大疾病救助保障机制管理办法(试行)
600395PJRC(600395)2024-04-09 08:3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重大疾病救助保障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促进职工和企业健康发展, 重点解决企业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 发〔2021〕42 号)、《贵州能源集团职工重大疾病救助保障机制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贵州能源集团发〔2024〕21 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建立重大疾病救助保障机制。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合理制定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坚持统筹协调, 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筹资标准。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提升救助效 能和管理水平,做好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衔接。 第三条 机制模式。公司重大疾病救助保障经办工作采取第三方参与经 办、公司监督管理的模式,将救助金申请受理、费用审核、结算支付等部 分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具体经办。 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应建立职工重大疾病救助保障制度,履行 对救助资金的筹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