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七月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 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 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抚顺特 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 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抚 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 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 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