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国电南瑞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国电南瑞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 经理层成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高质 量发展,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国电南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总工程师以及其他由国电南瑞按照有关规定聘任的经理层成员。非经理层成员 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执行。 (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是经理层成员考核与薪酬工作的执行主体,负责执 行董事会关于经理层成员考核与薪酬相关决议,对考核评价和薪酬核定等工作提 供相关支撑材料。 第五条 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以 公历年为考核期,任期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采取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 进行。 (一)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权利、义务、责任 相统一的要求,分解落实考核责任,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和国电南瑞战略目标 的实现。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 ...